申请公积金装电梯
入选十大行政复议案例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10月27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主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二十周年研究报告暨十大行政复议典型案例发布会”在北京召开。
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法律出版社、中国法制出版社、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单位有关负责人及专家学者,部分地区行政复议实务工作者等参加会议。
经前期行政机关、专家推荐,公众投票、专家评审,广州市司法局选送的方某不服《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复函》案入选十大行政复议案例。
一起复议案件
推进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政策落地
为此,方女士向广州市公积金中心提交了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的申请。然而公积金中心答复称,虽然广州有政策规定加装电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由于公积金的提取细则还没有出台,所以不能提取。
着急的方女士在向多方反映未果后,就公积金中心的答复向广州市政府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广州市复议办认为,这不是个案,背后是无数家庭改善生活环境的迫切需要,事关千家万户的利益。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人员多次听取了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意见,并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最终广州市政府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书》,撤销了被申请人作出的《关于旧楼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复函》,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被申请人就该公积金事项提请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
在复议决定出台后不久,广州市公积金中心也发出通知,明确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操作程序,加装电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终于落地,方女士也顺利地提取了住房公积金。
“随着该政策被群众了解,将会有越来越多的市民通过提取公积金,解决旧楼加装电梯的资金来源。这一案件,办理的是个案,解决的却是带有普遍性的民生问题,真正做到了办理一案,推进一策,规范一片,切切实实推动了法治政府建设。”广州市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据统计,政策出台后一年内,广州市已有143名市民提取了577万元公积金用于旧楼加装电梯。此外,2018年全市审结加装电梯类复议案件76件,维持66件,维持率达86.8%,通过复议审查,积极支持群众为改善居住条件加装电梯的合法合理诉求。
来源:快资讯、广州新快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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