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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法可依
发布者:华龄安康    发布时间:2020-01-03    信息来源:www.hualingankang.com

  2019年11月1日,南昌出台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新政,提出简化老旧小区居民楼加装电梯手续、给予8万~10万元/台的财政补贴等惠民措施。可是,类似老旧住宅楼加装电梯的手续该如何办理、费用该如何分摊等等细节问题,仍没有给出明确答案。

  时隔两个月,2019年12月30日,江西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江西省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指导意见》(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全省既有住宅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彻底解决“上楼难”问题。

  加装电梯“谁受益,谁出资” 居民自愿申请、自主建设、自行管理应同时具备3个条件:

  《意见》明确,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应当同时具备3个条件:一是需在城市(含城关镇)规划区范围内,具有合法权属证明、已投入使用且未设电梯;二是未列入城市棚户区改造和房屋征收范围及计划;三是房屋基础稳固,主体结构安全,不属危房。

  据了解,今后申请加装电梯以住宅小区、幢或单元为单位提出申请。以小区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幢或单元为单位申请的,申请人为该幢或单元的全体业主。单位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申请人为产权单位。

  申请人可委托至少2名业主代表,或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电梯施工安装企业等作为代理人,负责手续报批等有关工作。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前,应当依法签订授权委托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等事项。

费用分摊必须有“一致意见”

  《意见》提出,电梯加装程序须履行居民协商、编制方案、申请报建、联合会审、组织施工、竣工验收、运维管理7个程序。其中居民协商方面,由小区、楼幢或单元全体业主就加装电梯及费用分摊等共同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加装电梯需占用业主专有部分或直接影响周边业主采光、通风、日照和通行的,还应当征得其书面同意。单位自行管理的住宅申请加装电梯,也应当与住户共同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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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全体业主书面协议书、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公示情况证明、加装电梯设计方案(含施工图)等到市、县或经设区市授权的区行政服务中心住建部门加装电梯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拟加装电梯的住宅原已预留电梯井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可直接委托具备电梯制造许可或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实施电梯安装施工,不需申报审批。

4种方式筹资 鼓励“共享电梯”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可以通过业主分摊、单位支持、财政奖补、社会参与等4种方式筹集。

  业主分摊:业主根据楼层、面积、受益大小等因素,通过协商确定费用分摊比例。

  单位支持:自行管理的职工住宅,可由产权单位出资安装,也可由产权单位与居民共同分摊;有条件的单位对已房改的职工住宅加装电梯可给予支持。

  财政奖补:对符合国家老旧小区改造政策的,可使用国家对老旧小区改造补助资金用于加装电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对加装电梯实施奖补。适当提高纳入特困供养、最低生活保障、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以及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家庭等奖补。

  社会参与:鼓励房地产开发、物业服务、电梯生产、电梯安装等企业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支持社会资本探索参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发展“共享电梯”。

个人出资可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

  为确保城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序推进,《意见》明确,加装电梯所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不补缴地价款、不办理不动产登记,免予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加装电梯所涉及的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另外,老旧住宅加装电梯除满足电梯使用功能外,不得通过加装电梯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

  对符合老旧小区改造条件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优先列入中央支持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优先落实中央补助资金。加装电梯包含在老旧小区改造等其他项目报建手续中的,无须单独申请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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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业主个人出资部分,可依法按程序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提取住房公积金。允许申请人提取本人和配偶双方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费用,维修资金使用和公积金提取总额不超过电梯加装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消费贷款和其他金融服务。

 

来源: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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