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  新闻资讯  >  华龄视野  >  哈尔滨市大专院校及中直科研院所家属区试点加装电梯
哈尔滨市大专院校及中直科研院所家属区试点加装电梯
发布者:华龄安康    发布时间:2019-07-10    信息来源:www.hualingankang.com

  记者从哈尔滨市住建局获悉,日前,该局印发《哈尔滨市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属住宅加装电梯专项工作方案》。今年,哈市将在大专院校及中直科研院所家属区开展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为下步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推广积累经验。

  据了解,《方案》规定,试点工作由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牵头组织实施。相关业主是开展试点工作的主体,必须充分征求并尊重业主意愿;启动加装电梯工作需经本单元总户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且本单元其他业主无反对意见后方可实施。此次试点实施范围为哈尔滨市九城区内,纳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大专院校及中直在哈科研院所,相对集中管理的家属区,4层及以上多业主共有的未加装电梯的住宅楼。对于非住宅建筑加装电梯,或加装电梯用于非住宅使用性质的,不属于本方案工作范围,应履行建筑物改扩建审批程序。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由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组织相关业主,按照共同协商确定的资金分摊方案进行筹集。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分摊费用;同时哈尔滨市政府将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据介绍,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涉及房屋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电梯使用安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今年哈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采取试点先行的方式,原则上在大专院校及科研院所家属区实施,待形成经验后在全市推广实施。但对于试点范围以外,业主意愿强烈、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分摊全部资金的,也可先行先试,下步将由各区政府牵头组织办理相关手续。(记者邢汉夫)

 

来源:黑龙江日报

华龄安康微信公众号
华龄安康微信公众号

©2016 华龄安康 版权所有  2016050514504564  营业执照注册号91110108MA002LWJ48

北京华龄安康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华龄出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农科院西路6号海清大夏A座510
  管理登录 | 京ICP备19051666号  技术支持:三三诚宝